

專業服務項目 Service Project |
銀行房屋貸款 快速估價審核,免聯徵,免保人 |
房屋二胎 額度高,利息輕,過件快 |
小額汽機車貸款 與你走過缺錢的日子 |
全台公共設施保留地買賣 買賣交易安全,付款超快速 |
法拍代標提存 整合多筆貸款,信用卡,現金卡等 |
代償當舖.民間貸款 專業.用心,值得信賴 |
共有持分房地買賣 地籍清理,徵收補償 |
代書服務 當日撥款,不占銀行額度 |
專業服務項目
Service Project![]() |
共有持分房屋 土地買賣借款 |
年關將近 週轉不便嗎???可善用名下的持分土地或房屋 幫你渡過債務的困擾 迎接新的一年
本公司專門買賣
共有房屋.土地.買賣.借款
持分房屋.土地買賣
共有型態分成三種
分別共有
即所有權人按其應有部分之比例,共同持有同等土地所有權,並對共有物之全部,按比例有使用收益之權利。 ♦民法第八百十七條規定,數人按其應有部份,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為分別共有;及第八百十八條規定,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份,對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。
公同共有
意指所有權人共有,不分多少比例、持有同等土地之所有權,而其共有之權利及於共有土地之全部,而權利之行使需全體共有人之認可同意。 ♦民法第八百二十七條規定,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成一共同關係之數人,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,為公同共有人,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;及第八百二十八條規定,公同共有物之處分,及其他權利行使,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同意。一般常見之土地公同共有型態,常發生於繼承遺產、合夥財產、祭祀公業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制之共同財產中。
兼具分別共有及公同共有
常見之狀況即為起先為分別共有,惟經過一段時間後,其中某共有人死亡,其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,該土地即變為兼具分別共有及公同共有之共有關係。
共有土地不能分割的原因有哪些?
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規定:「各共有人,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,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,不在此限。 前項契約所定不分割之期限,不得逾五年。逾五年者,縮短為五年。」 所謂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,係指共有物繼續供他物之用,而為其物之利用所不可缺,或為一權利之行使所不可缺者而言,僅因聚族而居之傳統關係,究難認有不能分割之情形存在。
有太多太多房屋.土地
因家庭因素
使得產權以共有或持分狀態
導致無法貸款或有效處理
使得家人關係緊張 .
本公司專門幫忙處理
相關房屋.土地
因共有或持分
所產生之問題 !!!
【法院拍賣業務服務、拍賣查封代標或點交服務】接受委任代債權人進行法院拍賣程序所需之各項作為
|